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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8月份我省部分媒体发布的典型涉嫌严重违法广告公告

[发布时间:2017年10月19日 来源: 点击:次]

  一、泰安旅游广播发布的“祥康三七银杏茶”保健食品广告未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和标签为准,任意扩大范围,涉及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,利用专家、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证明,误导消费者。

  二、德州综合广播发布的“华健口服液”普通食品广告出现医疗用语或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,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,涉及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,利用专家、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证明,误导消费者。

  三、临沂图文频道发布的“顶黑草本润黑露”化妆品广告对化妆品名称、制法、效用或者性能有虚假夸大内容,误导消费者。

  四、枣庄新闻综合广播发布的“枣庄越康骨髓炎骨质增生医学研究所”医疗服务广告超出规定内容,含有涉及医疗技术、诊疗方法、疾病名称、药物的情形,利用患者、卫生技术人员、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、组织的名义、形象作证明,误导消费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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